全縣各校外培訓機構:
“雙減”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保障學生身心健康成長的重要舉措。為持續鞏固“雙減”工作成果,進一步規范校外培訓行為,促進校外培訓行業健康發展,現向各校外培訓機構及從業人員發出如下提醒:
一、依法依規開展培訓。各校外培訓機構要認真對照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和“雙減”政策有關要求,依法依規開展培訓,規范日常培訓行為。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不得為中小學、幼兒園在職教師。對于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的機構,教育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依法予以處罰。
二、嚴禁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根據“雙減”政策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任何機構或個人不得以教育咨詢、文化傳播、住家教師、眾籌私教、思維訓練、托管托育、素質拓展、AI自習室、家教指導、游學研學等名義開展“一對一”“一對多”等隱形變異學科培訓。
三、嚴格規范收費行為。校外培訓機構要嚴格執行收費管理相關規定,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 ,且不得超過5000元。收費項目與標準要按要求公示,使用由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訂版)。培訓預收費須全部納入監管,應當及時、妥善處理學員退費訴求。
四、守牢安全工作底線。校外培訓機構要嚴格落實《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定》,配齊消防安全設施,暢通消防安全通道,確保培訓機構場所消防安全。在“五一”前至少開展1次安全自查自糾,重點排查機構場地、設施、消防等安全隱患。營業期間加強防火等安全巡查,確保營業期間每2小時開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
五、嚴禁舉辦違規競賽及發布違規廣告:不得舉辦或參與未經教育部門批準的面向中小學生的各類競賽活動。嚴禁在主流媒體、網絡平臺、中小學校(幼兒園)周邊、商業場所、居民區等公共場所刊登、播放、發放面向中小學生(含幼兒園兒童)的校外培訓廣告。
希望全縣廣大校外培訓機構及從業人員貫徹落實法律法規有關要求,不斷規范培訓行為,誠信經營,健康發展,推動校外培訓服務質量和水平穩步提升,切實保障學生和家長的合法權益。無證辦學的機構應立即停止違法違規行為,校外培訓主管部門將持續加大依法查處力度,維護和諧教育生態。
澠池縣教育體育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