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三門峽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三教文【2024】119號)要求,現就做好 2024 年全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普通高中(以下簡稱高中)招生工作堅持“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考生報名、填報志愿、招生錄取和錄取查詢等工作在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務平臺(http://gzzs.jyt.henan.gov.cn)進行。
二、招生計劃
2024年全縣高中招生計劃3000人。其中澠池高級中學(以下簡稱澠池高中)面向全縣招生計劃為1850人;澠池縣第二高級中學(以下簡稱澠池二高)面向全縣招生計劃為950人;澠池縣容一學校高中部(以下簡稱容一學校)面向全縣招生計劃為200人。
三、招生范圍
澠池縣。
四、志愿填報
(一)志愿設置
1、全省提前批,二個批次,各設1個志愿。
第一批次:空軍航空實驗班、海軍航空實驗班;
第二批次:宏志班、省實驗中學實驗班、校園足球實驗班、河南省體育中學;
2、縣統招批,設置二個批次。
第一批次:澠池高中、澠池二高。設置2個志愿。
第二批次:容一學校。
3、征集批次:根據我縣招生實際確定。
(二)填報時間
第一次:2024年6月14日8:00-2024年6月17日23:59填報全省提前批、縣統招批志愿。
第二次:征集批次志愿另行通知。
(三)填報方式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務平臺填報志愿。
五、資格認定
(一)填報“宏志生”的考生,為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含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具體認定辦法參照《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民政廳河南省扶貧辦河南省殘疾人聯合會轉發<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雜費政策對象的認定及學雜費減免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 (教財〔2016〕964 號)執行。各初中要依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規定,對宏志班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核,并將相關證明(分別為:監護人建檔立卡明白卡;考生本人殘疾證;考生所在鄉鎮或街道出具的監護人享受農村低保及考生本人基本情況的證明;考生本人特困救助供養證明等材料)于 6 月 15 日前上傳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務平臺。
(二)我縣具有分配生招生資格的學校為澠池高中(省級示范性高中)和澠池二高(市級示范性高中),分配生計劃為高中統招計劃的56%,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學校為轄區內各初中學校。高中分配生的招生條件為具有初中學籍的應屆畢業生,且初中三年在同一所學校就讀,其間無轉學、休學、復學等學籍異動情況。具有分配生資格的學生由所在初中學校審核無誤后于 6 月 14 日前統一導入普通高中志愿填報系統。
六、錄取辦法
(一)普通類考生:依據各高中招生計劃及考生學業成績、志愿填報,分批次從高分到低分進行。在統招批次的錄取中,先錄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再錄取第二志愿,第二志愿錄取最低分數高于第一志愿錄取分數線,分差控制在 15分以內。
(二)分配生:在統招批次先錄取分配生,再錄取統招生。以每所初中學校為單位,在報考每所省、市級示范性高中符合分配生錄取條件的考生中,依據每所初中學校的分配生計劃,根據考生學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在各高中統招分數線上不能完成分配生計劃的初中學校,可降 30 分進行錄取,如降 30 分仍未完成的分配生計劃調整為統招計劃。分配生錄取只對考生填報的統招批次第一志愿學校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