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條件
(一)家庭戶籍條件
申請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須取得澠池縣城鎮戶籍滿3年以上。其他家庭成員(共同申請人)取得澠池縣城鎮戶籍滿1年以上。
(二)家庭的組成條件
1、申請及復核以家庭為單位,其配偶和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撫養關系且共同居住生活人員為共同申請人;
2、家庭夫妻之間不得拆分;
3、家庭未成年人(至復核申報時點未滿18周歲)一般要隨父母組成家庭復核,不得漏報或者單獨申報。如隨其他關系人申報、要提供相關撫養、扶養關系證明;
4、精神、智力殘疾人員為申請人的,應有法定監護人作為共同申請人;
5、單身申請人須年滿40周歲;
6、離異申報,離異應當滿1年以上(新申請)。
(三)家庭收入條件
澠池縣廉租住房家庭人均收入標準為人均月收入不超過1140元;
(四)家庭財產及其他限定條件
1、家庭成員名下沒有私有房產,包括預售商品房,商業用房、工農業等用房、征收安置回遷房、征收貨幣化安置補償、宅基房(地)等;
2、家庭成員名下擁有私有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積低于16平方米的;
3、家庭成員5年內未轉讓過私有房產;
4、家庭成員名下沒有汽車;
5、家庭成員未持有注冊企業股份;
6、家庭成員未擔任注冊企(事)業單位、行政機構、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
7、家庭成員未以個人名義申請登記個體工商戶;
8、家庭成員名下沒有其他價值量較大的生產機械或者高檔生活消費品等;
9、符合澠池縣廉租住房保障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公租房保障家庭條件
(一)申報對象及條件
在澠池縣城區內沒有住房的家庭
(二)申報家庭組成
1、申請及復核以家庭為單位,其配偶和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撫養關系且共同居住生活人員為共同申請人;
2、家庭夫妻之間不得拆分;
3、家庭未成年人(至復核申報時點未滿18周歲)一般要隨父母組成家庭復核,不得漏報或者單獨申報。如隨其他關系人申報要提供相關撫養、扶養關系證明。
附件:保障性住房不符合條件退出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