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澠池縣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劃》征求意見及采納情況
在發布《澠池縣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劃》(征求意見稿)后,收到社會意見建議四條。經研究決定,根據反饋的意見建議,在《規劃》第一條規定修訂如下:
第一條 為規范煙草制品零售市場經營秩序,維護國家利益、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加強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管理,促進煙草市場健康發展,保護未成年人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結合本轄區實際,制訂本規劃。
在《規劃》第五條修訂如下:
第五條 本規劃由澠池縣煙草專賣局綜合考慮零售點存量、人口數量、交通狀況、經濟發展水平、消費能力等因素,將轄區劃分若干市場單元,并確定市場單元零售點的指導數。
在《規劃》第六條修訂如下:
第六條 為了合理滿足消費需求、防止無序競爭、落實控煙履約要求,對澠池縣轄區的市場單元和市場單元內的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進行動態調整,以發布為準。根據轄區內的人口數量、交通狀況、經濟發展水平、消費能力、煙草制品零售點數量、盈利水平、誠信等級等因素,科學設定市場單元內的煙草制品零售點數量布局。零售點數量布局設置以指導數為基本參照,一定時期內根據實際動態把握和調整,在已經滿足市場消費需求的情況下,按照“退一進一”原則,根據申辦排隊輪候順序依法辦理。
在《規劃》第十二條第(五)項修訂如下:
(五)經營場所與住所不相獨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