澠池縣惠民殯葬政策公示
根據《澠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惠民殯葬政策提高基
本殯葬服務費補助標準的通知》(澠政辦規〔2024〕2號)規定,
現將本縣惠民殯葬政策有關內容公示如下:
一、適用對象
在澠池縣社會事務發展中心(縣殯儀館)辦理殯儀服務及火化事宜的下列人員減免基本殯葬服務費:
(一)具有我縣戶籍的城鄉居民;
(二)我縣縣域全日制學生,進城務工人員;
(三)駐澠部隊現役軍人;
(四)社會福利機構收養的人員;
(五)縣公安部門認定的無名遺體;
(六)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減免基本殯葬服務費用的,由縣民政局批準。
二、減免項目和標準
每具遺體火化減免1200元,具體減免項目如下:
(一)接運遺體費350元;
(二)遺體火化費350元;
(三)3 天遺體冷藏存放費180元;
(四)1 年骨灰寄存費120元;
(五)可降解骨灰盒費200元;
公益性公墓墓穴費用減免政策另行規定。
三、辦理程序
遺體火化后,由喪事承辦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逝者有效
死亡證明、戶籍證明和身份證,到澠池縣社會事務發展中心(縣殯儀館)業務大廳辦理相關手續。縣殯儀館在結算費用時直接減免基本殯葬服務費用。單項超出減免標準部分和另行選定的其他服務項目費用不予減免;規定減免的基本殯葬服務項目沒有發生或未達到標準的不予返還或抵扣。
在澠池縣區域內死亡且無法甄別戶籍及身份、經公安機關認定的無名遺體基本殯葬服務費用經審核后,由縣財政部門據實結算。
本政策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