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監測情況
2025年第四季度,澠池縣共監測3個在用的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均屬地表水水源。
(一)監測點位
地表水水源:裴窯水庫、黃河槐扒西段村水庫、南莊水庫。
(二)監測項目
地表水水源:監測項目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表1的基本項目(23項,化學需氧量除外)、表2的補充項目(5項)和表3的優選特定項目(33項),共61項及每季度取水量。
二、評價標準及方法
地表水水源地水質按《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進行評價,基本項目按照《地表水環境質量評價方法(試行)》(環辦〔2011〕22號)進行評價,補充項目、特定項目采用單因子評價方法進行評價。
三、評價結果
2025年第四季度監測的3個在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裴窯水庫、黃河槐扒西段村水庫、南莊水庫)水質均達標,總取水量為148萬噸。
備注:
1.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是指進入輸水管網送到用戶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規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水源。
2.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和飲用水的區別:飲用水水源為原水,居民飲用水為末梢水,水源水經自來水廠凈化處理達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后,進入居民供水系統作為飲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