澠池縣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公報(第一號)
——澠池縣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順利完成
澠池縣統計局
澠池縣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8月14日)
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22〕22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23〕8號)、《三門峽市人民政府關于認真做好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三政〔2023〕7號)、和《澠池縣人民政府關于認真做好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組織開展了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時期資料為2023年度,普查對象是全縣轄區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按照省、市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部署,經過全縣各級普查辦的不懈努力,圓滿完成了經濟普查前期準備、單位清查、普查登記、數據上報,查詢改錯和事后質量抽查等各項工作任務,并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做好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指示精神,縣政府于2023年5月2日印發了《澠池縣人民政府關于認真做好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對全縣經濟普查工作進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正式成立了澠池縣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同時,按照省、市經普辦的要求,組建了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內設機構,各鄉(鎮)也都按要求組建了普查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形成了全員參與,分工明確的良好工作機制,確保普查順利開展。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是在我國邁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關鍵時刻開展的一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2023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縣396余名基層普查人員齊心協力,攻堅克難,對全縣轄區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抽取的個體經營戶逐一入戶登記,完成數據采集。通過這次普查,既摸清了全縣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全縣產業組織、產業結構、產業技術、產業形態的現狀以及各生產要素的構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單位資產負債狀況和新興產業發展情況,進一步查實了各類單位的基本情況和主要產品產量、服務活動,全面準確地反映了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新動能培育壯大、經濟結構優化升級等方面的新進展。通過普查,進一步夯實統計基礎,完善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健全統計工作部門協調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為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科學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三、科學規范實施
按照“堅持質量標準、堅持統分結合、堅持手段創新、堅持協作共享、堅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則,澠池縣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借鑒歷次普查經驗,提升工作標準,完善工作機制,確保科學規范實施普查。在方法運用上,采用先單位清查后普查登記的方式,通過對全縣轄區內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從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活動的個體經營戶進行“地毯式”清查,確保不重不漏、找全劃準普查對象。在單位清查基礎上,對從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活動的法人單位和產業活動單位進行全面調查,對個體經營戶進行抽樣調查,對選中的投入產出調查單位同步開展投入產出調查。在技術手段上,充分利用部門行政記錄和業務資料合并生成底冊信息,采取普查對象網上填報和普查員使用手持移動終端入戶登記相結合的方式采集基層普查數據,推進實施投入產出調查電子統計臺賬,提高普查人員管理與培訓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普查工作質效。這次普查整合優化了統計調查項目,改進了統計制度方法,加強了重點領域統計監測,進一步夯實了統計基礎,深化推進了統計現代化改革,為統計工作更好服務高質量發展做出了有益實踐。
四、確保數據質量
各級普查機構嚴格執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數據質量崗位責任制和問題追溯機制,設立普查質量管理小組,實行全過程數據質量控制。選優配強普查隊伍,多措并舉開展培訓指導,組織普查人員嚴格按照普查流程、質量標準進行數據采集與審核,實行普查員工作日志,使普查數據有據可查,確保源頭數據質量。堅持各級聯動審核普查數據,全方位做好數據監測分析,邊普查、邊審核、邊檢查,及時核實消除數據差錯,嚴格開展數據質量檢查,確保過程數據質量。針對單位清查和普查登記等重點環節開展全面督導調研,精準指導解決普查問題,切實提升普查工作質量和數據質量。
普查結果顯示,2023年末,全縣共有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法人單位4448個,從業人員78409人;個體經營戶15971個,從業人員30217人。總體來看,澠池縣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組織實施科學規范有序,普查全過程公開透明,全面摸清了全縣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家底,能夠真實反映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達到了預期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