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門
澠池縣水利局
辦理依據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19〕38號)、《河南省水土保持區域評估指導意見》(豫水保〔2020〕10號)
辦理條件
符合《河南省水土保持區域評估指導意見》規定
申請材料
1、水土保持區域評估報告
2、水土保持區域評估報告審批申請文件
辦理程序
1、申請:申請人到行政服務大廳水利窗口提出申請。
2、受理:水利局接收行政許可申請材料。
3、審查: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請人按照本行政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予以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當場或3日內告知申請人補正材料的全部內容。
4、審批:水利局相關科室及分管領導審批決定。
5、送達:水土保持方案批復后,行政服務大廳送達。
辦結時限
1個工作日
辦件類型
即辦件
收費標椎
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