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門
澠池縣水利局
辦理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條
二、《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第二十六條
三、《水利部關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號)
四、《河南省水利廳轉發水利部關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的通知》(豫水辦保〔2017〕33號)
辦理條件
依法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的生產建設項目,其報備材料包括:1.向社會公開方式復印件;2.水土保持設施驗收鑒定書;3.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告;4.水土保持監測總結報告。生產建設單位對第1、2項材料、第三方機構和水土保持監測機構分別對3、4項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申請材料
1、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備申請
2、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告
3、水土保持設施驗收鑒定書
4、水土保持監測總結報告
5、向社會公開方式
辦理程序
1、申請:申請人到行政服務大廳水利窗口提出申請。
2、受理:水利局接收行政許可申請材料。
3、審查: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請人按照本行政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予以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當場或3日內告知申請人補正材料的全部內容。
4、審批:水利局相關科室及分管領導審批決定。
5、送達:水土保持方案批復后,行政服務大廳送達。
辦結時限
1個工作日
辦件類型
即辦件
收費標椎
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