澠池縣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禁售禁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為消除火災隱患,保障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防止噪聲污染和大氣污染,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現就澠池縣禁售禁放煙花爆竹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時間和區域:全域全時段長期禁放。
二、全縣范圍內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生產、儲存、經營和燃放煙花爆竹。
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種類包括所有以煙火藥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過燃燒或爆炸,產生光、聲、色、型、煙霧等效果,用于觀賞,具有易燃易爆危險的物品。
四、各鄉(鎮)對本轄區內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負主體責任,依法依規推進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各鄉(鎮)、行政村(社區)全面加大禁售禁放宣傳、巡邏、排查力度,確保不出現經營、儲存和燃放行為。
五、對違反本通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人,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嚴厲打擊,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六、對違反本通告非法生產、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由應急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經營活動,并按規定沒收非法生產、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七、對經由道路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由交通運輸部門責令停止非法運輸活動,并按規定處以罰款,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八、各新聞媒體要廣泛宣傳,積極引導廣大民眾自覺遵守禁燃禁放禁售規定,積極倡導文明新風尚。
九、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國家公職人員應模范遵守,帶頭執行。
十、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進行監督、舉報。110公安舉報電話、12369環保熱線負責受理各類違法違規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群眾舉報。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