澠池縣仰韶鎮高村村十組棚戶區改造項目模擬征收階段,自主騰退協議簽訂率已達到81.8%,超過規定的80%,具備正式征收條件。經研究,現決定對澠池縣仰韶鎮高村村十組棚戶區改造項目征收范圍內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實施征收。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期限:2024年1月13日至2024年2月11日。
二、征收范圍:仰韶鎮高村村十組。
三、堅持原則:遵循決策民主、程序正當、補償公平、結果公開的原則。
四、補償方式:以評估機構作出的評估價值為依據,按照《澠池縣人民政府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辦法(試行)》予以補償。
五、安置方式:實物安置。
六、安置地點:書香美廬3號樓、9號樓。
特此公告
澠池縣仰韶鎮高村村自主搬遷委員會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