澠池縣旅游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
為進一步提高澠池縣旅游領域政務公開工作標準化規范化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旅游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等有關要求,制定本指引。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深化政務公開,充分發揮政務公開在建設法治政府、服務型政府等方面的促進作用,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市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和優化政務服務的決策部署,圍繞權力運行全流程、政務服務全過程,積極推進澠池縣旅游領域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進一步提高公開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為全縣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二、總體要求
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是運用標準化手段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要舉措,對于深化基層政務公開,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提升基層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水平,具有重要意義。本指引圍繞旅游監管工作中與群眾關系密切的行政行為和公共服務事項,對基層公開事項及公開標準作出規范化要求。各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基層政務公開工作,充分發揮組織、指導和監督作用,認真抓好本指引的貫徹落實,推動本地區旅游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水平提升。
三、適用范圍
本指引適用于澠池縣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組織開展政務公開工作。
四、編制原則
(一)堅持依法依規。根據旅游領域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全面梳理與群眾關系密切的行政行為和服務事項(詳見附件《澠池縣旅游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以下簡稱《標準目錄》),明確公開工作機制、流程、方式等規范及要求,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二)促進利民便民。立足基層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直接聯系服務群眾和企業的實際,結合部門工作特點,積極探索高效、便捷的公開方式,及時、準確公開需要大眾廣泛知曉的行政行為和服務事項信息,讓群眾看得到、聽得懂、易獲取、能監督、好參與。
(三)鼓勵創新發展。結合我縣區域特點,將提升旅游領域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水平與推動政府職能轉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等對接融合,細化拓展政務公開內容,探索創新工作機制和方式方法。
(四)實施動態調整。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頒布、修改、廢止、解釋情況,機構、職能調整情況,基層具體實踐情況及群眾反饋意見建議,對政務公開標準目錄進行動態調整和更新,不斷適應旅游業發展和人民群眾需要。
五、公開事項
《標準目錄》明確了政策文件、公共服務、監督檢查、行政處罰等4類一級公開事項,明確了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旅游規劃、A級旅游景區基本情況、旅行社名錄、旅游廁所建設情況、旅游提示警示信息、旅游安全應急處置信息、旅游市場舉報投訴信息、文明旅游宣傳信息、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對旅行社的隨機抽查、對導游的隨機抽查、對在線旅游經營者的隨機抽查、對旅行社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對導游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對在線旅游經營者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等17項二級公開事項。同時,《標準目錄》規范了每一事項的公開內容、公開依據、公開時限、公開主體、公開渠道和載體、公開對象、公開方式和公開層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旅游信息主動公開。按照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工作要求,做好重要規劃、重大政策的決策預公開,主動公開執行措施、責任分工、進展成效等信息。根據部門職能,公開職責權限、執法依據、裁量基準、執法流程、執法結果等,規范行政裁量,促進執法公平公正。
(二)多渠道開展政策解讀。加強對旅游領域政務公開工作的宣傳引導和政策解讀,重點做好《標準目錄》應用的解讀工作。加大政策解讀力度,綜合運用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等渠道,以群眾喜聞樂見、具有地方特色的方式解讀重要政策文件。重要行政行為和服務事項信息通過政府網站、兩微一端、企事業單位公示欄(電子屏)等予以公開。對于針對特定群體的行政行為和服務事項,探索實施精準推送。
(三)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嚴格落實輿情處置回應責任,密切關注我縣旅游領域的重點工作和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等,積極回應,主動發聲。對直接影響群眾利益、社會關注度高的重要規劃、重大政策措施等公開征求意見,并認真研究吸納、回應公眾提出的相關建議。
附件:澠池縣旅游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