澠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惠民殯葬政策提高基本殯葬服務費補助標準的通知
澠政辦規〔2024〕2號
澠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調整惠民殯葬政策提高基本殯葬
服務費補助標準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調整惠民殯葬政策提高基本殯葬服務費補助標準》已經縣政府3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執行。
2024年10月10日
調整惠民殯葬政策提高基本殯葬
服務費補助標準
為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切實減輕人民群眾負擔,根據《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推進移風易俗倡樹文明殯葬新風實施方案>的通知》(豫辦〔2019〕18號)和《中共澠池縣委辦公室、澠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澠池縣推進移風易俗倡樹文明殯葬新風實施方案>的通知》(澠辦〔2020〕6號)、澠池縣推進移風易俗倡樹文明殯葬新風領導小組《關于實施惠民殯葬政策免收城鄉居民基本殯葬服務費的通知》(澠文明殯改〔2020〕1號)精神,經人民政府37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調整基本殯葬服務費補助標準,繼續全面實施惠民殯葬政策,免除全縣常住人口基本殯葬服務費用,將全縣殯葬惠民政策納入政府公共服務保障范圍。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適用對象
在澠池縣社會事務發展中心(縣殯儀館)辦理殯儀服務及火化事宜的下列人員減免基本殯葬服務費:
(一)具有我縣戶籍的城鄉居民;
(二)我縣縣域全日制學生、進城務工人員;
(三)駐澠部隊現役軍人;
(四)社會福利機構收養的人員;
(五)縣公安部門認定的無名遺體;
(六)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減免基本殯葬服務費用的,由縣民政局批準。
二、減免項目和標準
每具遺體火化減免1200元,具體減免項目如下:
(一)接運遺體費350元;
(二)遺體火化費350元;
(三)3天遺體冷藏存放費180元;
(四)1年骨灰寄存費120元;
(五)可降解骨灰盒費200元;
公益性公墓墓穴費用減免政策另行規定。
三、辦理程序
遺體火化后,由喪事承辦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逝者有效死亡證明、戶籍證明和身份證,到澠池縣社會事務發展中心(縣殯儀館)業務大廳辦理相關手續。縣殯儀館在結算費用時直接減免基本殯葬服務費用。單項超出減免標準部分和另行選定的其他服務項目費用不予減免;規定減免的基本殯葬服務項目沒有發生或未達到標準的不予返還或抵扣。
在澠池縣區域內死亡且無法甄別戶籍及身份、經公安機關認定的無名遺體基本殯葬服務費用經審核后,由縣財政部門據實結算。
四、資金來源
我縣惠民殯葬補貼所需資金和工作經費納入縣財政年度預算,每季度由縣民政局會同縣財政局核對后,及時撥付補助資金。
本政策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原澠池縣推進移風易俗倡樹文明殯葬新風領導小組《關于實施惠民殯葬政策免收城鄉居民基本殯葬服務費的通知》(澠文明殯改〔2020〕1號)廢止。
附件:澠池縣城鄉居民基本殯葬服務費免收申請表
附 件
澠池縣城鄉居民基本殯葬服務費免收申請表
逝者姓名 | 性別 | 死亡時間 | |||
身份證號碼 | |||||
住址 | |||||
申請人 姓 名 | 與逝者 關系 | 聯系電話 | |||
身份證號碼 | |||||
減免項目和標準 每具遺體火化減免1200元,具體減免項目如下: (一)接運遺體費350元; (二)遺體火化費350元; (三)3天遺體冷藏存放費180元; (四)1年骨灰寄存費120元; (五)可降解骨灰盒費200元; | |||||
以上信息準確無誤,保證執行殯葬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否則自愿承擔免除費用。 申請人: 年 月 日 | |||||
經辦機構 審核意見 經辦人: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