澠池縣財政局組織概況
一、機構信息
單位名稱:澠池縣財政局
辦公地址:澠池縣城關鎮會盟路中段
聯系電話:0398-4812664 郵政編碼:472400
辦公時間(工作日):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二、領導班子及分工
代偉鋒 黨組書記 局長 四級調研員 負責局全面工作。
姚曉兵 四級調研員 協助局長做好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
張紅聯 財政事務中心六級職員 分管人事股、行財股。
于敏周 國庫集中支付中心七級職員 分管經建股、綜合股、仁村所。
梁立敏 財政事務中心八級職員 分管國庫股、基層股、財政監督股、農發公司、債務辦、段村所 。
趙 莉 副局長 分管工、青、婦、社保股、稅政股、仰韶所。
上官玉珍 黨組成員 副局長 分管預算股、核算中心、城關所。
張 輝 黨組成員 副局長 分管機關黨委、投資評審中心、企業股、坡頭所。
陳永華 財政投資評審中心七級職員 分管農業股、非稅股、礦產股、執法執勤車輛管理股、陳村所。
馬紅偉 國庫集中支付中心七級職員 分管支付中心、采購辦、公療辦、信息中心、天池所。
馬俊峰 財政投資評審中心七級職員 分管資產管理股、張村所。
關建華 三級主任科員 分管招商引資、辦公室、宣教中心、農開辦、紀檢監察股、南村所。
楊亮偉 一級主任科員 協助張輝局長抓好黨的建設等工作。
鄒碩果 二級主任科員 分管國有企業資本運營和考核評價股、國有資產運營服務中心、洪陽所。
李新霞 二級主任科員 分管會計股、果園所。
三、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財稅發展戰略、規劃和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宏觀經濟實施意見,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縣與各鄉(鎮)、政府與企業、政府與居民的分配方案,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方案;參與擬訂有關稅收優惠措施,指導全縣財政工作。
(二)擬訂全縣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等方面的實施意見和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研究全縣財稅重大問題,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建議。
(三)負責全縣財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擔縣級財政收支管理責任。負責編審年度縣級財政預算草案并組織執行。受縣政府委托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和縣級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負責編制全縣年度財政決算草案并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執行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復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建立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預決算公開。
(四)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編制年度縣級政府性基金預算草案,匯總年度全縣政府性基金預算;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有關實施辦法,監管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制定全縣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縣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采購制度,編制縣級政府采購預算并監督管理。
(六)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將政府收支預算、部門和單位預算、政策和項目全面納入績效管理,構建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
(七)依法擬訂和執行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管理地方政府債余額限額。統一管理政府外債。
(八)負責審核并匯總編制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收取縣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擬訂企業財務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九)負責審核并匯總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負責制定政府采購制度,監督管理政府采購活動,組織制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制度,監督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活動。
(十一)負責辦理和監督縣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縣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縣級基建投資有關制度,制定基建財務管理制度。
(十二)負責管理全縣會計工作,監督和規范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依法管理資產評估有關工作。
(十三)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財務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意見建議。加強內部控制體系建設,承擔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協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十四)根據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按照現行財政體制,落實相關專項投入和必要的工作經費,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績效管理和監督,保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
(十五)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關于機關事業單位進人問題的職責分工。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根據用人單位編制余缺和編制結構情況進行編制審核,核發機構編制審核通知單,并在用人單位辦理入減編手續后出具入減編通知單。相關部門憑機構編制審核通知單和入減編通知單等辦理人員錄用、聘用(任)、調配、工資核定、社會保障等手續。
2、非稅收入管理職責分工。縣財政局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制度,負責非稅收入賬戶、收繳方式、退付退庫等管理。稅務局等部門按照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等有關規定,負責做好非稅收入申報征收、會統核算、繳費檢查、欠費追繳和違法處罰等工作,有關非稅收入項目收繳信息與財政局及時共享。
3、國有資產監管職責分工。縣財政局負責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的購置審批及管理工作。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除公務車輛外其他國有資產的配置、處置、調劑、出租、出借的審批和監管。
四、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股)。負責政務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文電、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綜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新聞、保密、信訪、檔案、政務公開、輿情應對等工作。負責重大政策、局內重要工作和領導交辦重要事項等的督辦工作,承擔局屬固定資產管理和維護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辦公用品采購及車輛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安全、衛生、綠化和綜合治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機關黨委、離退休干部工作股)。承擔局機關和局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干部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干部考核、調配、勞資、職稱、人事檔案管理獎懲工作;
指導全縣財政系統干部教育工作;負責做好老干部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委日常工作;監督、檢查財政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協助派駐紀檢組開展工作;辦理縣紀委監委和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綜合股。分析預測全縣宏觀經濟形勢并提出宏觀調控措施建議;研究提出有關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承擔清理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相關工作;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及支出分配方案;在政府統一領導下,牽頭建立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機制,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相關意見建議;承擔彩票管理有關工作。
(四)預算股(政府債務管理辦公室、預算績效管理股)。研究提出全縣落實財政政策、優化財政體制、完善預算管理制度和調整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編制年度縣級預算草案和辦理預算追加事宜。承擔縣直部門預算審核、批復、調整工作。承擔縣直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評價體系。匯總全縣財政預算,負責編制全縣年度財政決算草案并報縣人大常委會審查。承擔縣政府債務管理有關工作,組織擬訂縣政府債務管理制度,統計監測政府債務,開展債務風險分析、評估、預警工作,編制政府性債務預決算。負責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制度建設;組織建立預算績效管理指標體系;組織協調縣本級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評價管理等工作;提出預算績效評價結果應用建議;負責對縣本級部門和預算單位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進行考核;指導鄉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五)國庫股。組織全縣財政收支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擬訂全縣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及政府會計制度;組織制定全縣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縣級國庫業務;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及總會計核算;負責審核匯總全縣和縣級年度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負責全縣財政資金調度;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縣政府下達的招商引資牽頭工作。
(六)行財股(政法股、教育事業股、科技文化事業股)。承擔行政、教科文、政法、黨派、群團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審核批復所聯系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擬訂行政單位財務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行政性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擬定新聞、出版和電影行業的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科技專項資金;承擔縣國有文化企業資產與財務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全縣執法部門統一著裝管理工作。
(七)經濟建設股(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股)。承擔發展改革、住房和城鄉建設、應急管理、環保、交通運輸、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審核批復所聯系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參與擬訂縣本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擬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
(八)農業農村股。承擔財政支持“三農”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
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承擔扶貧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承擔農業農村、水利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涉農有關政策性補貼發放和監督管理工作。
(九)社會保障股。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健康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審核批復所聯系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和執行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監督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負責對所聯系部門(單位)專項資金(基金)的使用情況進行跟蹤問效和監督管理;編制縣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審核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全縣副縣級領導以上、離休干部、六級以上殘疾軍人的醫療費報銷。
(十)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股。擬訂全縣政府采購有關政策制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標準;管理和監督全縣政府采購活動;受理縣級政府采購活動中的投訴事項。
(十一)稅政條法股(非稅收入管理股)。貫徹執行國家、省稅收政策,了解、監督稅收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關稅收條款的審核工作;根據國家授權提出稅目稅率調整及減免稅、退稅的建議;辦理稅款退付審查工作;負責稅收增量經費管理;審核稅務部門申請提退的稅收代征代扣手續費;負責稅源調查工作;負責財政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辦理國家賠償事宜;擬定政府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制度;參與政府性基金有關工作;負責本級非稅收入的征收管理、票據管理、財務會計核算等工作;負責本級非稅收入政策執行情況檢查和征費稽查工作;負責對本級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的工作指導。
(十二)企業股(服務業股、地方金融股、國有金融資本監管股、對外經濟合作股)。承擔工業和信息化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審核批復所聯系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提出支持全縣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建議;負責商務、糧食、物資、供銷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工作;負責農業政策性保險保費撥付;負責糧食、食用油、豬肉等專項儲備補貼資金的管理;負責服務業發展等項目資金申報和管理;負責糧食風險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擬訂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贈款管理制度;負責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贈款的全過程管理,承擔項目申請、評審、對外談判、磋商、簽約、轉貸(贈)以及貸(贈)款資金管理與監督工作。
(十三)會計股。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全縣會計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注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代理記賬機構業務工作。
(十四)執法執勤車輛管理股。做好執法執勤用車的編制管理;執法執勤車輛配備、更新、處置核定及使用管理;執法執勤用車管理平臺的使用維護。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的編制核定,更新管理工作。
(十五)財政監督股。負責財稅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注冊會計師和資產評估行業執業質量有關工作;負責縣財政局內部控制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
(十六)資產管理股。 擬定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各類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推進縣直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工作;落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工作;負責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處置、調劑、出租、出借和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審批和監督管理;擬定資產配置標準和相關費用標準,審核編制資產購置計劃和審批購置事項;負責集中統一處置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集中統一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有傷使用行為;負責全縣行政事業單位產權登記、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資產清查等工作;負責全縣清產核資工作。
(十七)國有企業資本運營和考核評價股。承擔縣屬功能類公益類企業國有資產處置人相關工作,依法對需要出資人決定的重大事項研究提出建設;負責企業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產權登記、資產評估監管、清產核資、資產統計、綜合評價等基礎管理工作,擬定企業資產財務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指導推進全縣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中國特色現代化國有企業制度建設,建立和完善全縣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優化國有資本布局結構,推動國有資本優化配置,提升國有資本運行效率和回報水平。負責所監管國有企業、縣政府研究確定的相關其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基礎管理、企業工資分配等工作;按照規定全縣,通過法定程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等。
五、二級機構簡介
1、澠池縣財政事務中心
主要任務:(一)為相關部門綜合治稅工作提供服務性、輔助性工作;承擔綜合治稅信息平臺建設及綜合治稅網絡平臺維護的技術性工作。(二)為相關部門對礦產資源依法征繳稅費工作提供技術性、事務性工作。(三)承擔普惠金融服務平臺的推廣和服務工作,為各類金融機構、投資機構與企業之間搭建交流、對接平臺,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大對實體經濟的融資支持力度,組織金融機構為全縣企業提供精準有效的金融服務。(四)圍繞中心工作,為財政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提供服務。(五)根據中央、省、市關于財政政策的文件精神,開展財政調研工作,并參與上級財政部門的課題調研工作。(六)完成縣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聯系電話:0398-4850962
2、澠池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服務中心
主要任務:負責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簡稱PPP)儲備、申報、培訓、宣傳等工作,協助做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的識別論證、物有所值評估、財政承受能力評估論證及驗證、采購、運營、移交、績效評價、資產負債管理、信息披露等相關工作。承擔全縣財政信息系統建設的技術性、服務性工作;承擔全縣數字財政建設和收支運行監控預警工作,全縣財政業務管理系統和財政運行監控平臺的管理維護職責;建立全縣財政業務管理信息系統和輔助決策系統,為財政部門辦公自動化提供技術服務。完成縣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聯系電話:0398-4812664
3、澠池縣國庫集中支付中心
主要任務:協助開展財政資金的審核撥付、處理反映國庫集中支付信息、國庫集中支付預算執行動態監控工作;為財政統發工資、國庫集中支付賬戶管理、國庫集中支付銀行代理業務監管等工作提供服務;參與推進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和維護國庫管理信息系統。完成縣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聯系電話:0398-4818177
4、澠池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
主要任務:對全縣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的工程概算、預算和竣工決(結)算進行評審;對財政性資金項目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為預算編審、預算執行服務,開展項目支出預算評審,為部門項目支出預算的核定、安排提供依據;組織專業人員依法開展評審工作,對評審結論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在規定時間內出具評審報告;對建設項目確定項目投資額,并說明審減(增)的原因。專項檢查和評審部門預算編制按要求出具評審結果;建立嚴格的檔案管理制度,完整、準確、真實地反映和記錄項目評審的情況。完成縣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聯系電話:0398-4836098
5、澠池縣鄉鎮會計核算中心
主要任務:負責研究擬定鄉鎮財政管理的政策和辦法;參與鄉鎮財政管理體制的研究制定;指導鄉鎮財政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管理鄉鎮財政和建設資金、鄉鎮財政監管資金;督促指導全縣惠農(惠民)補貼“一卡通”發放;組織實施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工作,指導村級財政財務管理工作;完成縣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聯系電話:0398-4886082
6、澠池縣國有資產運營服務中心
主要任務:宣傳貫徹國家和省、市、縣有關經濟發展的宏觀經濟政策、調控政策、投資方向等政策法規;為國有企業與政府間的溝通聯絡提供服務;負責協調聯系行業協會、相關部門及其他機構,為所監管企業提供政策咨詢、項目申報、市場開拓、人才培訓、融資服務等多方面、多層次的服務;負責所監管企業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協助解決企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優化企業發展環境;完成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聯系電話:0398-481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