澠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政策;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制度。
(二)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制度,推動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
(三)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工作。擬訂全縣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制度,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全縣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全縣就業援助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制度。
(四)統籌推進建立全縣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協助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做好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統籌管理。落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的相關政策、市級統籌辦法和關系轉續辦法。落實城鄉居民養老、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并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
(五)負責全縣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統籌擬訂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和勞動關系制度,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依據國家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相關規定以及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制定實施細則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我縣工作或定居方案。組織擬訂全縣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制度。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規范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管理、考核獎懲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制度。
(九)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機關公務員錄用、公開遴選、公開選調等考試的考務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縣委、縣政府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縣評比達標和鄉科級表彰等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縣委、縣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方案,建立全縣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全縣企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工勤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方案。擬訂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考核制度。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制度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統籌指導全縣農民工就業創業和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工作。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1.關于機關事業單位進人問題的職責分工。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根據用人單位編制余缺和編制結構情況進行編制審核,核發機構編制審核通知單,并在用人單位辦理入減編手續后出具入減編通知單。相關部門憑機構編制審核通知單和入減編通知單等辦理人員錄用、聘用(任)、調配、工資核定、社會保障等手續。
2.關于醫療保障的職責分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醫療保障局在全民參保登記計劃,社會保險服務平臺建設,社會保障卡制發、管理、應用和服務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提高經辦服務效率。
二、領導班子
袁立東 黨組書記、局長
姚龍偉 一級主任科員
師寶民 一級主任科員
楊云濤 副局長
李雪峰 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姣峰 副局長
張 瑜 黨組成員、高級法律專務
張志翔 正科級干部
張玉清 副科級干部
任煥玲 副科級干部
崔正楠 副科級干部
盧朝霞 市場中心主任
鄭俊紅 居保中心主任
三、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檔案、會務、信息、人事、財務、接待、宣傳、精神文明創建、黨建、放管服、政務公開、文印、督辦查辦和安全保密工作;擬定局機關有關工作制度并組織實施;匯總編制本局管理的各項經費預算并監督實施;承擔局屬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
(二)就業促進工作辦公室。擬訂全縣統籌城鄉就業規劃、計劃和制度,促進勞動者公平就業;擬訂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參與擬訂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擬訂大學生就業見習制度并監督實施,統籌指導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擬訂就業援助、特殊群體就業等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并監督實施。擬訂全縣農民工工作綜合性制度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擬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技能培訓、勞務協作、農民工返鄉創業政策并組織實施,組織擬訂發展家庭服務業相關制度,統籌指導全縣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工作和相關信息工作;承擔縣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貫徹執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制度;負責職業介紹中介機構的審批和監督管理。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考核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全縣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會同相關部門組織管理職業技能鑒定和各類職業技能競賽,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規范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管理。
(三)人力資源管理股。擬訂人員調配制度,承擔特殊需要人員的選拔、調配工作;按規定承辦縣直單位(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除外)人員調配、錄(聘)用事宜;按規定承辦接收大中專畢業生事宜;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制度,依據國家、省、市有關政策擬訂并完善全縣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管理、考核獎懲等方案并指導實施;按照管理權限承辦相關人事管理備案事宜。擬訂全縣表彰獎勵制度,承辦以縣委、縣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承擔榮譽獲得者的管理等工作。
(四)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縣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擬定全縣深化職稱改革制度和職稱分類評價標準并組織實施,對職稱的整體數量和結構進行宏觀調控,貫徹落實職稱評審委員會核準備案有關政策,負責評審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推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參與人才政策和人才發展規劃的擬訂工作。擬訂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制度并組織實施,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選拔和培養,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認定和引進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工作,負責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延長離退休年齡審批,負責聯系和服務專家工作;組織實施博士后與留學回國人員管理政策。承擔組織享受政策特殊津貼專家等優秀人才選拔和管理工作;負責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定和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初審;負責各類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考試管理及資格證書的核準、審驗工作。
(五)勞資股(縣工資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貫徹執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政策,根據上級調整工資精神擬定我縣具體實施方案,按時完成工資調整的審查、審批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務、職稱、技術等級變動后工資進檔和調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變動的審查、審批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新參加工作人員的工資確定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津貼補貼的審核、審批工作。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指導和調控辦法,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薪酬分配。負責縣直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核定和動態調整工作,承擔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工作。發布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位價;審批用人單位實行不定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六)社會保險股。貫徹執行國家退休福利保險政策;綜合管理全縣退休福利、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及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監督全縣國家社會保險政策規定的貫徹落實情況;結合實際制定各項社會保險的實施方案、配套制度及各項基金費率確定、管理、支付等政策并監督實施。負責干部、職工退休審批及退休費調整工作;貫徹國家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疾病、工傷、死亡、生育停工期間的待遇政策;負責工齡變更工作;負責遺屬困難補助審批;配合局屬各單位搞好社會化服務。
(七)調解仲裁管理股。負責擬訂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并組織實施,推動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組織、基礎保障、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信訪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與勞動爭議有關的集體上訪、罷工和突發事件,依法協調組織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
(八)勞動保障監察股。負責擬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督辦重大違法案件,指導鄉(鎮)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協調跨區域的重大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負責全縣有重大影響勞動保障違法案件社會公布工作,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用工作制度并組織實施,承擔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監察工作。擬訂勞動關系方案,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推進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實施,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推動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實施國家工時及休息休假和假期等相關制度規定。
四、二級機構
(一)澠池縣城鄉居民養老和社會工傷保險中心。主要任務:宣傳、貫徹、執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社會工傷保險政策規定;負責我縣年滿16周歲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和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加條件的非從業居民的參保工作;負責全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社會工傷保險基金的預(決)算編制、預測預警、管理和待遇發放工作;負責全縣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待遇補貼發放工作;負責原民辦教師補貼發放工作;負責城鄉居民喪葬補助金的發放工作;負責全縣參保人員的信息管理;核定社會工傷保險基金繳費基數;負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社會工傷保險的制度建設,加強和提升經辦能力和服務水平;完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聯系電話:0398-4833973
(二)澠池縣公共就業和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主要任務:宣傳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就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促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雙向選擇和合理流動;充分開發和利用人力資源;負責全縣勞動力的對外對內輸出、對就業困難人員實施就業援助工作;對求職者進行職業指導,辦理就業登記、失業登記和用人登記;收集發布人才供求信息,組織人才交流活動;負責進入市場的各類人才的就業服務工作;負責全縣引進人才、人才流動的人事代理工作;負責辦理企事業單位委托的人事代理業務;管理待業大學生檔案,為求職者進行檔案保管、社會保險及相關咨詢服務:負責失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的勞動關系、社會保險的代理工作: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推進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貫徹我縣在人才引進、人才交流、人事代理、人才市場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規定和實施辦法;負責制定.實施全縣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和操作流程,承擔符合條件人員創業貸款的申請、受理、審核及擔保;管理小額擔保貸款擔保基金;負責貼息項目的認定和貼息資金的上報;完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聯系電話:0398-4811740
(三)澠池縣勞動就業培訓中心。主要任務: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勞動就業培訓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我縣再就業培訓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全縣就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農村勞動力培訓、創業培訓,提高就業者的勞動就業素質;負責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及企業部分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收集、鑒別、整理人事檔案材料,辦理人事檔案查閱、借便和轉遞手續;負責人事檔案的統計和數據分析;負責人事檔案的安全、保密工作;完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聯系電話:0398-2236562
(四)澠池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主要任務:負責對澠池縣轄區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處理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咨詢;宣傳和貫徹執行勞動人事法律法規;指導機關事業單位主管部門、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工作;承擔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承辦三門峽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澠池縣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授權或交辦的工作;完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其他任務。
聯系電話:0398-4812996
(五)澠池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主要任務: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依法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完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聯系電話:0398-4810258
五、機構信息
辦公地址:澠池縣城關鎮黃河路西
辦公時間(工作日):夏季:08:00-12:00 15:00-18:00;
冬季:08:00-12:00 14:30-17:30。
聯系電話:0398-4813319
郵政編碼:472400
負責人姓名:袁立東